| 04.5.29.我带妻子到厦门市莲花医院检查身体,发现妻子怀孕了,因民间仪式未办,04.6.2.我们到她的连琐医院--厦门市金尚医院去做药流手术.术后才发现是双卵双巢,即双胞胎(这种龙凤台的概率50%以上).当时,金尚医院的妇产科医生就表示惊讶,为什么B超没做出来.后来,我们有咨询了很多B超室的医生,均说6周的双卵双巢不难看出.而当时莲花医院的B超医生(姓孙的副主任医师,从事B超15年)只匆匆看了几秒钟,就赶紧帮一个由她们医院医生带来的孕妇检查.04.6.7日,她们在我们的催促下,第一次到我家,仅仅说:“影象这种东西,说不清楚,6周左右很难看出来,我们对此事表示遗憾。”我问他们:“你们医院是不是就这样解决问题。”他们说:“目前,我们院方只能做到这样。” 我觉得院方不能以此为由,因为诊断书上只写一个孕囊.那另一个呢?她们就可以用一句"很难看出"就完了吗?试问有谁会把双胞胎流掉呢? 答: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所以,你遇到的问题不是医疗事故。你可以以医疗赔偿纠纷诉至法院,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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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eichang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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