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医院做了人流并按医生的要求按时复查,复查是我和医生说还恶心呕吐(我在术前医生给我消炎时的反映就很大)但并没有引起她的重视而且医生没有按照他们科室的规定做复查,并说已经干净了。后来我就一直的呕吐到其他医院检查为慢性胃炎(以前我一直很好) 直到一个半月后还没有来月经我又到医院做了B超才发现孩子没有做掉还长大了,其后我就到他们医院交涉他们的解释为无痛人流的漏吸在医学上是容许的。请问我的情况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是我该主张那些权利?如何主张?如果不是我在法律上有没有其他权利主张?如何主张? 答:有关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要经过鉴定才能作定论,你应该与医院一起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看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然后再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咨询,以便律师给你确切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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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eichang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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