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软件下载 | 律师加盟 | 法律论坛
法律咨询
关于本站
加入收藏
联系本站
| 首页 | 民法 | 刑法 | 经济 | 权益维护 | 损害赔偿 | 申诉和再申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百姓万事通 | 聘请律师 | 法律论坛 |
您现在的位置: 损害赔偿网 >> 文章中心 >> 损害赔偿 >> 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的一般法律知识 >> 医院和医生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病理科工作制度          【字体:
病理科工作制度
1.活体组织标本应及时用固定液固定,注明科别及姓名,连同申请单及时送病理科。
2.送检脏器和较大的标本,不要切开和翻转,对较小病灶加以标记。做冰冻切片时,一般应在前一日与病理科联系。
3.凡各科室需检癌细胞的分泌物,穿刺标本必须新鲜,取材后立即送交病理科。盛检癌细胞标本的用具必须干净,以免污染,混淆诊断。
4.病理切片应编号长期保存。有价值的病理标本要妥善保管。活检大体标本一般保存半年。尸检大体标本一般保存数年。组织切片和蜡片以及有科研、教学价值的标本均应分类整理,长期保存。
5.活体组织检查应于三日内报告,冰冻切片随时报告,均应留副页存档。
6.院内借片需办理登记手续,院外借片需凭医疗单位证明经医务科批准。
7.尸检按《解剖尸体规则》执行

免费法律咨询请访问本站的论坛:http://www.peichang.com/bbs/index.asp
如果您觉得本站不错,请把损害赔偿网告诉你的朋友,让他们也得到免费的法律服务。


作者:xsx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08-03

  • 上一篇文章: 针灸室工作制度

  • 下一篇文章: 供应室工作制度
  •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