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软件下载 | 律师加盟 | 法律论坛
法律咨询
关于本站
加入收藏
联系本站
| 首页 | 民法 | 刑法 | 经济 | 权益维护 | 损害赔偿 | 申诉和再申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百姓万事通 | 聘请律师 | 法律论坛 |
您现在的位置: 损害赔偿网 >> 文章中心 >> 损害赔偿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咨询问答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是否可以请求陪偿不超过二十年的护理费吗          【字体:
是否可以请求陪偿不超过二十年的护理费吗

我的一位朋友在一起交通事故中造成脑部受伤,(是重型颅脑损伤)出院后经鉴定为六级伤残,现她需专人照顾她的生活。诉讼中我们申请法院就后续治疗费用 , 护理费委托相关医学部门进行评诂,并出具评诂报告,判令被告按评诂报告所确定的数额赔偿后续治疗费,护理费。但是在一审庭审时法官就此问题说现在是新法和旧法在接轨过程中,医学评诂操作上有难度,让我们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请问(一),我们是否可以根据我们现在请的护理人员的实际情况按新的司法解释中所规定的可以请求陪偿不超过二十年的护理费吗?具 体需要哪些证据会好一些呢?我们可以自
行请医疗部门做这方面的评诂吗?
二)后续治疗费是不是可以根据受伤的程度和参照已发生的医疗费用适当提出陪偿额?

  答:1、在新法后受理的就应当适用新法,不过法院是可以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的。
2、不可以。

更多内容,请访问:http://www.peichang.com/bbs/dispbbs.asp?boardID=28&ID=12528&page=5


免费法律咨询请访问本站的论坛:http://www.peichang.com/bbs/index.asp
如果您觉得本站不错,请把损害赔偿网告诉你的朋友,让他们也得到免费的法律服务。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29

  • 上一篇文章: 肇事驾驶员的雇主以家境贫穷为由,不同意赔偿怎么办

  • 下一篇文章: 修车费需一万多元,三人是否要分担责任,A.B.C各多少
  •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