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软件下载 | 律师加盟 | 法律论坛
法律咨询
关于本站
加入收藏
联系本站
| 首页 | 民法 | 刑法 | 经济 | 权益维护 | 损害赔偿 | 申诉和再申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百姓万事通 | 聘请律师 | 法律论坛 |
您现在的位置: 损害赔偿网 >> 文章中心 >> 损害赔偿 >> 工伤事故 >> 工伤赔偿咨询问答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我想咨询,工伤有多少的抚恤金?          【字体:
我想咨询,工伤有多少的抚恤金?
问:我想咨询,工伤有多少的抚恤金?
我弟弟今年29岁,已婚,有一2岁的小孩,父母健在。
他在广东顺德一家私营企业打工,从事车工。5月17号老板叫他和其他的工人一起到厂房上换瓦,结果他从屋顶
上摔下来。送到医院抢救。今天5月20号不治身亡。他是家里的顶梁柱,父母,妻子,孩子都靠他的工资。
他打工时在这家工厂的月工资是1000元。

答:你弟弟的事故属于工伤。职工因工死亡,应按照以下规定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伤
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的标准发给。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
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百分之三十发给,孤寡老人
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百分之十。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供养亲属的范围和
条件按照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供养亲属失去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的金
额,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符合规定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全额
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发给。
  工伤伤残抚恤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一定比例每年
调整一次。
  领取伤残抚恤金的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遗属,本人自愿一次性领取待遇的,可以一次性计发有关待遇并终
止工伤保险关系,具体计发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具体的有关内容可以访问本站人身伤害有关工伤专题
免费法律咨询请访问本站的论坛:http://www.peichang.com/bbs/index.asp
如果您觉得本站不错,请把损害赔偿网告诉你的朋友,让他们也得到免费的法律服务。


作者:xsx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07-20

  • 上一篇文章: 退休返聘人员是否享受工伤待遇?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 我想咨询,工伤有多少的抚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