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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发展          【字体:
农村经济发展
  
各级人民政府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答:国家坚持城乡协调发展的方针,扶持农村第二、第三产业发展,调整和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别。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乡镇企业,支持农业的发展,转移富余的农业劳动力。
  国家完善乡镇企业发展的支持措施,引导乡镇企业优化结构,更新技术,提高素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区位优势和资源条件,按照合理布局、科学规划、节约用地的原则,有重点地推进农村小城镇建设。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注重运用市场机制,完善相应政策,吸引农民和社会资金投资小城镇开发建设,发展第二、第三产业,引导乡镇企业相对集中发展
  国家采取措施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地区间合理有序流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保护进入城镇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的合法权益,不得设置不合理限制,已经设置的应当取消
  国家逐步完善农村社会救济制度,保障农村五保户、贫困残疾农民、贫困老年农民和其他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民的基本生活。
  国家鼓励、支持农民巩固和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和其他医疗保障形式,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国家扶持贫困地区改善经济发展条件,帮助进行经济开发。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关于扶持贫困地区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制定扶贫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组织贫困地区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合理使用扶贫资金,依靠自身力量改变贫穷落后面貌,引导贫困地区的农民调整经济结构、开发当地资源。扶贫开发应当坚持与资源保护、生态建设相结合,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
  中央和省级财政应当把扶贫开发投入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和建设资金投入。
  国家鼓励和扶持金融机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投入资金支持贫困地区开发建设。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扶贫资金。审计机关应当加强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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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eichang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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