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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人员的等级考核 | 热 | 【字体:小 大】 |
| 导游人员的等级考核 | |
| 国家对导游人员如何实行等级考核制度? 答:国家对导游人员实行等级考核制度。导游人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特级四个等级。 初级导游和中级导游考核由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地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评定;高级导游和特级导游由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评定。 由省部级以上单位组织导游评比或竞赛获得最佳称号的导游人员,报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可晋升一级导游等级。 导游等级评定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免费法律咨询请访问本站的论坛:http://www.peichang.com/bbs/index.asp 如果您觉得本站不错,请把损害赔偿网告诉你的朋友,让他们也得到免费的法律服务。 作者:peichang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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