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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在面积上有误差,我是不是就没有权利追回我的损失了?            【字体:
房子在面积上有误差,我是不是就没有权利追回我的损失了?

:  我现在正在买一处商品房,该房是期房,并按套计算的,使用面积9187m,并写在了合同上,在面积误差上我看到了这样一条条款,面积误差在小于使用面积的,多退少补,超出3%的有权退房,但是合同上规定了这样一句话: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 (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我不太理解,如果我的房子在面积上有误差,我是不是就没有权利追回我的损失了?如果真的有误差,我该怎么办?请帮助。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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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jg082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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