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 一、小区现在实际情况与我购房时开发商所提供楼盘模盘有区别。 我是2001年9月向开发商购房,2002年1月交付使用。当时我向开发商购房时,销售人员根据模盘介绍,我现在所购的商品房是他们开发的一期(共4幢,占地为10亩),一期的东北边为二期(占地30亩),一期与二期中间有休闲场所和幼儿园。实际休闲场所和幼儿园无影无踪,并且东北面开发的住宅楼是另一家开发商开发,请问我能要求开发商赔偿吗?该怎么赔偿? 二、小区的绿化面积不足。 开发商在与我签订的房屋质量保证书中绿化率为32%,而实际只有20%,后经调查发现建设部门在验收时核定的也只有24.3%。请问我可否要求开发商赔偿?如果开发商不同意,上诉法院能胜诉吗?胜率多少?
答: 你所说的问题,起诉到法院有相当大的可能胜诉,只要你有当时开发商介绍的证据 建议你联合其他业主共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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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jg082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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