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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和他人打架,公安机关可以裁决吗? | 热 | 【字体:小 大】 |
| 邻居和他人打架,公安机关可以裁决吗? | |
| 我的一个邻居和他人打架,导致那个人轻伤。公安局把我的邻居治安拘留几天并要求我的邻居负担对方医药费2000元。请问公安局的做法合理吗? 盛律师回答: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毁损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公安机关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公安机关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和毁损他人财物等治安案件,除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调解或裁决外,对造成的损失和伤害,需要赔偿和负担医疗费用的,可以进行调解处理,调解时应制作调解笔录,对调解不成或调解达成协议后反悔的,应告知双方当事人到人民法院,按民事案件起诉。”根据上述规定,公安机关对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等类案件的损害赔偿事件只能进行调解,而无权进行裁决。 免费法律咨询请访问本站的论坛:http://www.peichang.com/bbs/index.asp 如果您觉得本站不错,请把损害赔偿网告诉你的朋友,让他们也得到免费的法律服务。 作者:xsx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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