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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单位的民警不得有哪些行为? | 热 | 【字体:小 大】 |
| 窗口单位的民警不得有哪些行为? | |
| (一)对待群众作风粗暴,态度冷漠,语言生硬,行为蛮横,办事推诿、拖拉,刁难群众; (二)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工作时间或工作之前饮酒,或在接待场所、执勤期间吸烟、饮食、闲聊、进行娱乐活动等影响工作形象和工作环境的行为; (四)向服务对象及其代理人托办私事; (五)接受服务对象及其代理人请客送礼; (六)向服务对象及其代理人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七)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八)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义务; (九)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免费法律咨询请访问本站的论坛:http://www.peichang.com/bbs/index.asp 如果您觉得本站不错,请把损害赔偿网告诉你的朋友,让他们也得到免费的法律服务。 作者:xsx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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