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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的效力 | 热 | 【字体:小 大】 |
| 收养的效力 | |
| 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会产生什么法律效力?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收养法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法律效力。 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免费法律咨询请访问本站的论坛:http://www.peichang.com/bbs/index.asp 如果您觉得本站不错,请把损害赔偿网告诉你的朋友,让他们也得到免费的法律服务。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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