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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父母如何送养子女? | 热 | 【字体:小 大】 |
| 生父母如何送养子女? | |
|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变更监护人。 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收养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六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免费法律咨询请访问本站的论坛:http://www.peichang.com/bbs/index.asp 如果您觉得本站不错,请把损害赔偿网告诉你的朋友,让他们也得到免费的法律服务。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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