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新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用的是我太太的名字,根据婚姻法,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我想问的是,如果使用夫妻两个人的名字购买,并且明确产权各50%,这有无必要?如果将来夫妻感情发生问题涉及到财产分割,只用一方的名字登记购买和夫妻两个人姓名共同登记购买,这两者之间有和区别?
答: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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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eichang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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