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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女方的个人生产经营所得怎么处理 | 热 | 【字体:小 大】 |
| 离婚时,女方的个人生产经营所得怎么处理 | |
| 女的一方从事经营活动,用其自己的营业执照。而男的一方具备劳动能力,却每天无所事事,且每月向女的拿生活费,他们的女儿的生活费用也都是有女的一方支付。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关系破裂,离婚时,女方的个人生产经营所得怎么处理?是全部归夫妻共同所有,还是部分所有? 更多内容,请访问:http://www.peichang.com/bbs/dispbbs.asp?boardID=24&ID=12586 免费法律咨询请访问本站的论坛:http://www.peichang.com/bbs/index.asp 如果您觉得本站不错,请把损害赔偿网告诉你的朋友,让他们也得到免费的法律服务。 作者:peichang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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