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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女方的个人生产经营所得怎么处理          【字体:
离婚时,女方的个人生产经营所得怎么处理

女的一方从事经营活动,用其自己的营业执照。而男的一方具备劳动能力,却每天无所事事,且每月向女的拿生活费,他们的女儿的生活费用也都是有女的一方支付。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关系破裂,离婚时,女方的个人生产经营所得怎么处理?是全部归夫妻共同所有,还是部分所有?
   
答:1.依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方的生产经营所得。
2.依法,应该是全部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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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eichang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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