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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哪些行为是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行为,应如何处罚?            【字体:
经营者哪些行为是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行为,应如何处罚?
(一)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
    (二)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
    (三)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
    (四)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
    (五)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的;
    (六)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
    (七)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
    (八)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
    (九)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
    (十)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
    (十一)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其他行为。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以上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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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sx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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