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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在什么情况下,当然退伙?          【字体:
合伙人在什么情况下,当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前款规定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将合伙人除名?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其财产份额如何处理?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合法继承人不愿意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

合法继承人为未成年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在其未成年时由监护人代行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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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sx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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