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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铁道部关于发布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字体: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铁道部关于发布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题    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铁道部关于发布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局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铁路局: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0〕13号文件精神,现发布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示范文本(GF—91—0402;GF—91—0403)。其中,GF—91—0402适用于当事人签订整车货物运输合同,由月度要车计划表和货物运单两部分组成;GF—91—0403适
用于当事人签订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运输合同,由货物运单单独构成。
    以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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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sx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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