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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地质机械仪器产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字体: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地质机械仪器产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题    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地质机械仪器产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编号】工商市字(2000)第217号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地质机械仪器产品购销合同》示范文本(GF-91-0104)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地质机械仪器产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106)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原《地质机械仪器产品购销合同》示范文本停止使用。
    附件:《地质机械仪器产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106)(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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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sx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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