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法律软件下载 | 律师加盟 | 法律论坛 | ||
|
||
|
| 您现在的位置: 损害赔偿网 >> 文章中心 >> 法律文书 >> 律师专用文书 >> 正文 |
| |
财产留置通知书 | 热 | 【字体:小 大】 |
| 财产留置通知书 | |
|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说明财产留置的原因。 2.写明留置财产的名称、数额、特征及所在位置。 3.明确债务人履行义务的期限,应根据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同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87条的规定,为债务人保留两个月以上期限来履行合同中的义务。 二、格式: 财产留置通知书 (单位名称或姓名): 我方与你方于 年 月 日依法订立 合同,我方已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但你方 。为此,依据 的规定,决定将你方在我方的 财产予以留置。请你方在 期限内将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否则,我方将变卖所留置的财产。 特此通知。 (债权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免费法律咨询请访问本站的论坛:http://www.peichang.com/bbs/index.asp 如果您觉得本站不错,请把损害赔偿网告诉你的朋友,让他们也得到免费的法律服务。 作者:xsx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07-01 |
|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没有相关文章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地图 | 律师加盟 | 论坛新帖 | |
| 版权所有@2003:损害赔偿网,本网站所有内容,未经盛泉律师和损害赔偿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违者必究。 站长:上海律师盛泉 访问旧版 |